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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景名都花园一期工程(6栋、7栋、8栋、9栋、10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
御景名都花园一期工程(6栋、7栋、8栋、9栋、10栋)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现将御景名都花园一期工程(6栋、7栋、8栋、9栋、10栋)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中山市伟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4日-2019年11月2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文;联系电话:13928730214
联系邮箱:418579689@qq.com


水保设施验收报告
监测总结报告
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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