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公配工程污水处理厂二期地块场地平整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公示
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公配工程污水处理厂二期地块场地平整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完成了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公配工程污水处理厂二期地块场地平整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受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公配工程污水处理厂二期地块场地平整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9月18日(20个工作日)。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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