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尼康通医疗器械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公示
优尼康通医疗器械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州优尼康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完成了优尼康通医疗器械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受广州优尼康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现对优尼康通医疗器械生产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30日(20个工作日)。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联系人: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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