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粮食储备库新库建设项目(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清远市清城区粮食储备库新库建设项目(一期)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使公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
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
建设背景
《广东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提出:提 升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打造南粤粮储安全保障带。到2025年,储备效能显著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流通效率明显提高,信息化智能化全覆盖,绿色储粮技术广泛应用,优质粮食工程深入实施。布 局合理、功能完备、安全可靠、运转高效的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现代化设施体系基本建成。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增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有利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加快建成调节省内外现代粮食物流、预警、检测和应急功能的粮油市场体系;有利于建设粤北地区的现代化粮食和物资储备库;有利于落实国家关于完善救灾救济管理体制的举措的需要;符合清远市城市规划总体要求,是完善广清-体化、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重大产业布局。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粮食储备库新库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建设单位:清远市清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项目代建单位: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粮食储备库新库建设项目(一期)位于源潭镇台前村(广百物流园四期范围内),地块总用地面积40285.65㎡,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5594.43㎡,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4691.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设原粮仓储区:储备(散装小麦)容量为6.1万吨平房仓及其辅助生产设施、管理及生活设施;成品粮油仓储区:储备(成品包装大米)容量为4766吨平房仓区、储备 (散装植物油)容量为400吨房式仓油罐区1栋(兼顾储备小包装植物油)、配套的辅助生产设施;物资仓储区:救灾物资仓面积972㎡、医疗物资仓972㎡、设计楼房仓1栋及其配套辅助生产设施;业务生活设施:建筑面积约2000㎡。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相关规定,现将该工程进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对本工程建设实施的态度及了解的情况?
2、项目建设实施对您本人的生活及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3、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质量带来的影响?
4、其它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方式
您对本工程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项目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地表示感谢!
1、代建单位
单位名称: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伟哲; 电话:15521006015 |
2、项目社会稳定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国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10116209 |
广东国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