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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理工学院三期项目学术交流中心(自编号J-10)、学校用房(自编号学术交流中心J-1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州理工学院于2022年6月20日完成了广州理工学院三期项目学术交流中心(自编号J-10)、学校用房(自编号学术交流中心J-11)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受广州理工学院委托,现对广州理工学院三期项目学术交流中心(自编号J-10)、学校用房(自编号学术交流中心J-11)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29日(20个工作日)。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15919121063
电子邮箱:1335671458@qq.com
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广州理工学院关于备案证变更说明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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