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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主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及惠州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对“惠城区主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征询相关群众意见,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等。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惠城区主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惠城区主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位于惠城区境内,建设地点包括了集雨面积50k㎡以上的秋香江、淡水河、鹿江(大湖溪沥)、大岚河、大岚河欧陂村支流、观洞水、军田河、良井水(大坑水)、排沙河、莲塘布河10条河流。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惠城区境内集雨面积50km2以上的秋香江、淡水河、鹿江(大湖溪沥)等10条河流进行生态修复,重点对各水系现状及未来20年内淤积物进行分年分段清淤疏浚,清除河道中的淤泥、杂草、垃圾、固体废弃物及阻塞河道并影响行洪防洪安全的砂石,以保证水流通畅,防止水患发生。预期清淤总量约为802.09万m³。同时,项目对清淤疏浚过程中产生的淤泥、砂石等进行综合化利用,考虑科学规划、合理择址设置仓储加工一体化堆场,初步预计占地约10亩,建设仓库约3000㎡,厂房约2000㎡,办公室、宿舍等其他配套空间约1280㎡,配套专业筛选加工生产线以及各类机械设备,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系统。
4、项目有偿使用期限共计为20年(含建设期2年),20年有偿使用费为15100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公示征求项目实施涉及的周边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对项目实施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三、公示期
自公示之日起7个日历天,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3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周边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为保障各方意见的有效性,请如实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电话及地址)
 
评估主体:惠州市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街道上排永联路六横巷1号政府3号楼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52-7829407(7829417)
 
评估机构:广东国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汇晶西一街1号815-818室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6883728        E-mail:369842101@qq.com
                                                                                         发布时间: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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