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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00千伏滨海输变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评估前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现就《500千伏滨海输变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评估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500千伏滨海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
   依据广东电网目标网架及“十四五”电网发展规划,提出建设500千伏滨海输变电工程,旨在满足东莞西南区尤其是滨海湾新区用电需求,解决当地500kV布点与变电容量不足问题,优化区域220kV网架结构。项目建成后可填补供电能力缺口,完善主干电网布局,提升供电可靠性,为东莞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电力保障。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500千伏滨海输变电工程建设内容分为变电站工程与线路工程两部分。变电站采用全户内布置,规划用地面积 33176㎡,规划主变容量4×1000MVA,本期建设2×1000MVA;500kV出线本期4回、终期6回,220kV出线本期6回、终期21回。线路工程包含三项:500kV崇焕至莞城双回线路解口入滨海站线路(崇焕站侧)长2×9.9km(含改造、利用及新建段),500kV崇焕至莞城双回线路解口入滨海站线路(莞城站侧)长 2×20.3km(含改造及新建段),110kV则居线、则江线迁改线路工程长2×5.37km。
   500千伏滨海输变电工程站址位于宴岗社区西南侧,宴岗大道南侧,距广深沿江高速南侧约230米处,滨海站站址规划见下图。

                                                      滨海站站址规划示意图
拟建线路途经东莞市虎门镇、长安镇、厚街镇和滨海湾新区,线路路径图见下图。

 
                                                                      项目线路路径示意图
   项目总投资:静态总投资为130798万元,动态总投资为132556万元,出资方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资本金比例为20%,其余借贷(以最终批复为准)。
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2029年12月前建成投产,建设内容涵盖变电站及配套架空、电缆线路工程。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项目已完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根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对项目存在风险因素的分析论证,项目可能存在以下20项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一)立项审批程序引发的风险;
(二)审批过程中公众参与引发的风险;
(三)土地房屋征收征用范围、补偿标准、补偿资金、补偿程序和方案引发的风险;
(四)占用林地及树木保护引发的风险;
(五)拆除过程引发的风险;
(六)工程技术方案引发的风险;
(七)资金筹措和保障引发的风险;
(八)水环境、废气、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污染及水土保持引发的风险;
(九)景观影响引发的风险;
(十)河涌影响引发的风险;
(十一)电磁辐射、高压电力安全影响引发的风险;
(十二)劳动用工管理引发的风险;
(十三)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引发的风险;
(十四)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引发的风险;
(十五)邻避效应引发的风险;
(十六)周边交通影响引发的风险;
(十七)施工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引发的风险;
(十八)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引发的风险;
(十九)雷电、森林火灾、洪涝灾害引发的风险;
(二十)媒体舆论导向引发的风险;
   三、项目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上述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拟采取下列主要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一)项目单位需规范项目全流程管理,加快前期手续办理,按国家、地方法规办理用地预审等各类报批文件,完备评估批复。严格执行开工管控与招投标制度,落实各部门批复意见,未取得全部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开工,杜绝程序缺失引发群众投诉、群体性事件。
(二)项目单位需对持不支持态度的群众开展一对一沟通,解决实际诉求;普及项目与安全相关知识,答疑解惑。落实群众合理建议,全程收集民意,搭建双向沟通渠道。统一答复口径,及时回应群众疑问,提前化解矛盾,项目各阶段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监督,争取群众支持。
(三)项目单位需依照国家及东莞市相关标准制定统一征迁补偿方案,优化设计减少占地与林木损毁。规范征收程序,做好用地勘测、信息公示与资金监管,确保补偿专款专用、发放到户。加强政策宣传与群众沟通,妥善保障困难群体,落实复垦、设施修复与绿化迁移,达成一致后方可进场施工。
(四)项目单位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超红线,依规办理林地占用、砍伐手续,尽量减少临时占地,落实林区防火措施。施工优先避让珍稀保护动植物,采用索道运输、动力伞放线等低扰动工艺,划定树木保护范围,对需移除的乔木异地移栽,及时开展边坡生态复绿。加强施工人员管控,运营期通过补植扩种补偿植被损失,防范生物入侵。
(五)项目单位需制定拆除作业专项方案,定期开展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作业前排查建筑结构稳定性,设置安全围栏与警示标识;高空作业落实防护措施,采用吊装转运物料。同时联合属地政府沟通涉拆居民,摸排难点、优化方案避让敏感区域,防范冲突。
(六)项目单位需依规推进立项审批,需完成工程自然环境、地质条件等外部因素分析,同步编制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等专题报告。设计阶段严格遵循规范、深化方案比选,施工严格按设计执行;依托同类项目成熟管理经验,加快推进用地预审等专题报批,集齐前置批复后再深化方案可行性论证。
(七)项目单位需完善预算管理与结算制度,强化资金集中统一管控,实时监控项目资金、进度与成本情况,动态对比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通过合同管理、分级审批等手段严控计量支付与变更,防范投资超支。同时建立财务预警机制,落实偿债主体责任,健全内控流程,定期开展资金检查审计,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八)项目单位施工期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建立专项环保管理体系,开展施工人员环保培训并强化全过程环境监控。分类管控废水、扬尘、噪声及固废污染,落实护坡、排水、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严控施工占地范围,主动避让生态敏感区域。
(九)项目单位对线路塔位布设需结合当地自然景观与地形地貌,保障与环境相协调,降低对城市景观的影响。临道路、河道的线塔同步做好安全防护与美化,有景观要求的区域采用三维景观设计优化路径布局。
(十)严格按对应等级的防洪标准复核迁改河道断面,确保行洪能力不低于原河道,同步配套建设达标排涝设施。采用生态护坡工艺,施工后及时开展水生生态修复,设置拦沙、沉沙设施,杜绝施工泥沙直排入河。对紧邻变电站的河道岸坡采用混凝土挡墙+护坡的组合支护形式,定期开展岸坡位移监测,避免地基失稳。施工泥浆、淤泥采用密闭吸泥车转运至合规消纳场处置,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沙处理后全部回用,严禁直排河涌,杜绝废污水入河。提前编制涉河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依规完成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涉河许可审批,同步编制河道防洪应急预案,建立水情预警联动机制。
(十一)项目单位需通过组织村民实地调研、多渠道科普宣传消除群众疑虑。项目严格执行电磁环境与线路设计国家标准,优化选址避让敏感目标,选用低辐射设备,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搬迁线路防护范围内房屋。运营期设置长期电磁监测系统,设立警示标识,线路保护区作业落实现场监护,保障安全合规。
(十二)项目单位需督促施工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备案,推行农民工实名制与工资总包代发制度,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强化劳动监察执法,快速处置节假日欠薪事件,建立劳资纠纷预警机制,保障工人知情权与基本生活。对恶意欠薪、讨薪行为依法处置,并记入信用档案予以曝光。
(十三)项目单位需健全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批流程,配备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管,落实安全培训、警示标识、消防及高空作业防护,规范起重设备拆装。执行文明施工标准,管控夜间光照,保障通行与周边设施安全,全面管控施工质量与安全风险。
(十四)项目单位需对社会稳定风险管理贯穿决策、建设及运营全流程,联合属地政府及多部门构建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单位设立专职维稳机构,落实管理责任制并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督办防范措施落地,设立专门投诉处理渠道,强化全过程动态监控,及时处置突发问题,避免矛盾积累激化。
(十五)项目单位针对存在邻避冲突风险,通过召开稳评座谈会争取相关团体支持。项目从技术端优化布局、严守国标管控电磁环境,选用低噪设备并严控施工期噪声与扬尘;同时开展电磁科普与信息公开,采用景观化设计,完善公众听证与长效监测机制,多维度化解邻避效应。
(十六)项目单位对周边交通影响风险,临时占道、封路施工需提前办理路政及交管手续并对外公示,选择低峰时段作业并及时恢复通行。优化运输路线与时段,避开居民密集区域,大型设备及危化品运输严格按安全条例执行。加强施工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制定交通应急疏导方案,保障线路塔基安全净距,降低施工对周边交通的干扰。
(十七)项目单位需对施工总平面布置遵循紧凑节地原则,满足消防、环保、排水等要求,施工道路永临结合,保障运输畅通。质量与职业健康安全管控方面,遴选具备相应资质、完善HSE管理体系的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监理制度,健全质量责任制,强化工序与隐蔽工程管控,严禁违法转包分包,建立隐患整改机制与事故应急预案。
(十八)项目单位针对外来施工及运维人员带来的社会治安与公共安全风险,需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开展普法与文明教育,关注人员合理诉求。联动属地公安与基层组织,落实施工人员身份备案,强化保安队伍建设。引导人员尊重当地风俗,妥善回应群众诉求,建立公共安全预警预案,推进警民协同防控,保障区域安全稳定。
(十九)项目单位针对雷电、森林火灾及洪涝灾害风险,常态化开展林区线路隐患排查与差异化运维,极端天气落实停运避险措施。工程全阶段落实防火差异化设计,推进线路本体改造升级,严格管控林区动火作业。联动属地部门化解树线矛盾,开展防火宣传;雷区增设绝缘子、优化地线配置,提升线路耐雷防灾能力。
(二十)项目单位需建立全流程舆情监测、预警与应对机制,依托多类媒体正面宣传项目建设价值,保障信息公开透明,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针对网络舆情特点分类处置,突发事件坚持速报事实、统一口径,同步推动实际问题解决,必要时联动公安部门遏制谣言传播,引导舆论平稳正向。
四、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一)公示时间: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7日,公众可在公示时间内以实名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评估机构或评估委托单位等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要求包含姓名、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等意见人相关信息。
(二)评估委托单位: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评估委托单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9楼
(三)评估机构:广东国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汇晶西一街1号815-818室
   联系人:熊工,电话:15626895723,邮箱:10945147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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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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