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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凌云皮具制品生产项目(厂房B、厂房E、厂房G、厂房J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有关规定,广州市凌云工贸有限公司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了《凌云皮具制品生产项目(厂房B、厂房E、厂房G、厂房J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了验收会,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 广州市凌云工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20-36883728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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