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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花都段)安置区工程(新华街新街村安置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于2022年6月6日完成了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花都段)安置区工程(新华街新街村安置区)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受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委托,现对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花都段)安置区工程(新华街新街村安置区)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7月4日(20个工作日)。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15919121063
电子邮箱:1335671458@qq.com


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花都段)安置区工程(新华街新街村安置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花都段)安置区工程(新华街新街村安置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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